(旅英文化学会主席、专栏作家| 黎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安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层面上的一个开元式的重要起步。这一起步不仅严正表明了中央政府在香港有关国安事务的根本责任,也清晰体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安的宪制责任。可以说,这部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方针能全面准确贯彻的强大的制度根基,更是确保香港未来长期繁荣稳定的宪制丰碑。
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了,紫荆花沐浴并伴随着祖国的发展的温煦阳光,也经历了百年未有之时代大变局的风风雨雨。我们看到,在过去一年多的“修例风波”中,素有东方明珠的香港,轮番上演了一幕幕旷日持久、暴力横行和充斥着分离主义倾向的黑暗戏码。那些暴恐势力持续在
为什么这种黑暗时代的景象能够持续在香江上演?为什么这些污浊的恶行没有得到有效扼制?这表明在
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国安法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强大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说,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是在国家层面上为香港维护国安迈出的关键步骤,对香港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香港国家安全法最本质的方面是体现了“一国”这个“两制”所赖以存在的根本性基础。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享有最高主权,维护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国家安全、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和染指等最根本的主权原则,这一点是不存在任何妥协余地的。国家安全作为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关乎全体国民的核心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就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确立“一国”是实行“两制”的根本,香港特区在“两制”下的高度自治之所以能够实施,皆源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所以,香港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广大香港同胞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在国家安全这个层面上,全体香港人民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
这个道理很简单明确:没有国家安全,香港就无稳定发展的环境与空间。想想香港去年6月以来的黑暴浪潮,黑暴势力的“揽炒”和“港独”泛滥成灾,他们公然挑战“一国”的原则底线,践踏法治,破坏秩序,瘫痪机场,打砸抢烧公私财物,危害民众生命安全,严重污损了香港的国际形象,这不仅导致游客却步,百业凋零,更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在这种情形下,市民的人权、自由和生命财产安全如何得到保障?所以,为保证香港的繁荣稳定,对巩固 “一国”这个最重要的安邦立国的根基要全力维护,而香港国安法就是维护这一根基的不可或缺的定海神针。
香港国安法除了彰显出“一国”这个根基之外,对“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面也同样有切实充分的体现。此次中央政府选择通过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就香港维护国安制定相关法律的这一方式本身,就充分显示了依宪治国、依法治港这一“一国两制”精神的坚定维护,也体现了对香港实行的不同于大陆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充分尊重。我们看到在立法过程中,中央多次征询香港各界人士意见。在具体法律细节部分中,无论是特区政府相关人员的构成,还是相关案件司法安排等,都明显感觉到中央对香港特区以及香港市民的高度关心和尊重。可以明确地说,香港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特区的法律制度,不会侵犯香港居民应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会破坏香港居民原有生活方式。总体来说,它最大程度尊重香港原有执法、检控及司法程序,最好地彰显和体现了“一国”和“两制”、中央管治权与特区自治权、全国法律与香港普通法、维护国家主权与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权益诸方面的高度和谐统一。
香港国安法的诞生具有较为复杂的时代和地缘因素。新时代的中国日益崛起成为一个全球性大国,是世界上一些势力非常抵触和不愿意接受的。这种抵触致使他们通过对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和一些香港市民施加各种影响来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并以此遏制中国的复兴和发展。香港国家安全立法有利于香港早日铲除这些外部势力的纷扰和隐患,并着力以法治的形式将外国势力干预和插手拒于香港的国门之外。此次香港国安法惩治的对象是搞“港独”和“黑暴”等的极少数人,维护的是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香港国安法将有效填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空白,它将使香港变得更安定、和谐、安全、美好和繁荣。
我们生活在英国的华人华侨,是英国和中国之间的桥梁。中英之间的
香港国安法诞生,那段充斥着不安定和动荡的灰暗岁月即将逐渐远去,作为“一国两制”实践中的一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典必将使香港这颗“东方之珠”在将来的日子里变得更加美丽璀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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